关于评选2019年优秀毕业生暨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的通知
2019-03-14 15:22:51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相关处(室):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的通知》(渝教办函〔2019〕58号)文件要求及《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以下简称“表彰办法”)的规定,现将long8官网2019年优秀大学毕业生暨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等级和比例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5%(毕业生总数是截止3月8日的数据)。
(二)市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推荐产生,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 。
二、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按照《表彰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关心时事,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各方面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态度端正,常识面广,具有一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习成绩优良。
3. 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4. 在校期间获得两次(含两次)以上校级(含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
5. 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前30%以内,无补考科目。
6.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市级优秀毕业生在拟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推荐产生,且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和实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各科(含考试、考查科目)均无补考(实行学分制的,无重修课程);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森林”奖学金),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先进个人类荣誉称号;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水平较高。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课外学术科技等活动,并获得相关奖励;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且身心健康。
4.获得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称号。
5.到西部、基层等条件艰苦的地方或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评选程序及要求按照《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之规定实行。
四、注意事项
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如在离校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未能获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毕业生将撤销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2019年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A4纸质打印版每生各一份(仿宋五号填写,主要事迹概况及获奖情况400字左右)。
(二)拟推荐为市级优秀毕业生者需提交《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表》A4纸质打印版一份(仿宋五号填写,主要事迹概况及获奖情况500字左右)及电子版一份,并提交佐证材料一份。
(三)二级学院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公章)各一份,电子版使用Excel格式,示例见附件2(在拟推市级优秀后标注“推为市级”,避免表内重复列入)。
(四)以上要求相关材料请于2019年4月1日(星期一)17:00前报送至学生处资助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潘家玲,联系电话:88791026,邮箱:251521804@qq.com。
附件:1.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表
2. 2019年 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
3.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2019年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
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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