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校园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2015-05-07 00:00:00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后勤服务企业:
根据市教委相关会议精神,为了加强校园管理,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美化校园环境,迎接学院“转设”。从
一、整治校园摆摊设点(由后勤服务企业牵头,保卫处密切配合)
1.校园的经营户严禁违反合同约定及门外出格摆摊设点;
2.凡在学院经营的摊点,必须在后勤指定的地方进行经营,不准在校内或门口外随意摆摊设点,影响观瞻。
要求:后勤服务企业每两周书面报告一次整治情况。
二、整治校园乱贴、乱画(由学生工作部牵头,后勤服务企业、保卫处密切配合)
1.规范张贴,不准在校园乱贴乱画,影响美观;
2.各部门所有的海报、通知等宣传品必须按学院规定张贴在学院的宣传栏内;
3.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宣传,培养良好的文明礼仪。
要求:学生处每两周书面报告一次整治情况。
三、整治校园环境(由后勤服务企业牵头,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团委及各二级学院密切配合)
1.校园内不准乱扔纸屑、果皮,不准随意吐痰;
2.公共场所,按教委规定不准吸烟,不准乱扔烟头、纸盒;
3.校内严禁饲养宠物;
4.校园内的公共区域由后勤负全责,必须坚持每天上下午彻底进行清扫干净,不留死角隐患。
要求:后勤服务企业每两周书面报告一次整治情况。
四、整治校园交通(由保卫处牵头,后勤服务企业、学生工作部密切配合)
1.对进出车辆按门岗管理要求严格管理,对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必须严格登记、检查后方允许进校;
2.驾校车辆必须在指定场所进行教学训练,严禁在校内主干道上进行训练;
3.出租车在院门口停车下人,无特殊情况,严禁进入校园。
要求:保卫处每两周书面报告一次整治情况。
以上为校园综合整治第二阶段的四个重点方面,要求做到谁牵头,谁负责。牵头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巩固第一阶段的成果,坚持将校园综合整治工作有效地向纵深推进,为学院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和“转设”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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