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的通知
2014-03-24 00:00:00 来源: 点击:
各普通高校:
现将《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请协助转发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时间和科目政策调整有关文件的函》(藏教函〔2014〕4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实行。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时间和科目政策调整直接关系到我市高校西藏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西藏发展稳定,请各高校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切实把此项工作抓细抓好。
二、积极协助,大力宣传。各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函件要求,积极做好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相关协助工作,在西藏籍大学生中大力宣传《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调整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藏政办发〔2014〕4号),确保每一位西藏籍大学生及时了解公开考录政策及相关调整情况。
三、做好服务,加强引导。各高校要建立西藏籍高校毕业生信息台账,积极做好西藏籍有参考意愿大学生的信息统计和追踪服务工作,各高校要结合藏政办发〔2014〕4号文件中相关考核内容,为参考大学生提供适合的考前引导、培训和心理咨询,切实帮助我市西藏籍大学生安心备考、顺利参考。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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