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012年院级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
2012-09-12 00:00:00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按照《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关于申报2012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的通知》(川外南译科字〔2012〕2号)的要求,在各院、处(室)申报、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批准2012年院级科研项目,并将该项目下达给你们。各院(部)、处(室)要严格按照《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到学院科研处签订项目协议,并加强项目的管理与实施,按照规定的要求及时上报研究进展情况,并做到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研究和按时结题验收。
附件: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2012年院级科研项目立项一览表
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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